本公司主要業務:濟寧商標注冊-濟寧代理計賬-濟寧公司注冊-濟寧會計代理-濟寧商標查詢 |
|
||
濟寧商標注冊小課堂上課啦!如何判斷商標使用是否正當?關鍵詞:濟寧商標注冊 發布時間:2023/6/12 10:10:19 瀏覽量: 濟寧圣佳商標注冊提醒您: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也對商標禁止權有相應規定。這也體現了對注冊商標專用權和他人正確表明自己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功能、用途的權利,有利于兩者之間的平衡。 在判斷商標使用是否正當時,應從基礎特征、主觀意圖、客觀行為3個方面加以考慮和判斷。 首先是基礎特征,即判斷被控侵權商品或服務是否具備商標所描述的特征。他人的產品或者服務具備注冊商標所描述的特征,是正當使用注冊商標標識的基礎。如“青花椒”案二審判決所述:“五阿婆火鍋店在店招上將‘青花椒’使用在‘魚火鍋’之前,完整而清晰地向公眾表達了其向消費者提供的招牌菜是‘青花椒魚火鍋’,該標識中包含的‘青花椒’是對其提供的特色菜品魚火鍋中含有青花椒調味料的客觀描述,并非商標性使用! 其次是主觀意圖,判斷其主觀意圖就是判斷被控侵權商品或服務的生產者、提供者是否是基于善意的使用目的,是否是基于對被控侵權商品或服務進行客觀的說明和描述,不應帶有攀附他人商譽,混淆消費者對于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判斷,利用他人注冊商標進行不正當謀利的意圖。 最后是客觀行為,就是對被控侵權標識的使用是否在必要范圍內予以標注,而非突出使用。主觀意圖與客觀行為要相一致,善意的主觀意圖應當與客觀使用行為相匹配。正如“青花椒”案二審判決所述:“五阿婆火鍋店在‘青花椒’字樣前面附加自己的注冊商標‘鄒魚匠’標識,后面帶有‘魚火鍋’3個字,‘青花椒’與‘魚火鍋’在字體、字號、色彩、高度、字間距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沒有單獨突出使用,而是與‘鄒魚匠’‘魚火鍋’共同使用! 因此,判斷商標使用是否正當,需要以一般消費者的立場作為出發點和著眼點,結合被控侵權標識的使用位置、大小、方式等因素,進而判斷對被控侵權標識的使用是否能夠導致公眾混淆誤認。 來源:濟寧商標注冊 http://www.blackhogsaloon.com/content/?680.html 上一條:濟寧商標轉讓—20類“瑞弘” 下一條:濟寧商標轉讓—29、30、35類“野山頂”
相關文章 |